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营造咬定目标、全省联动、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确保完成全年文化重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全省文化重点工作进行综合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二、测评内容
各市在公共文化强、演艺精品强、遗产保护强、产业发展强、开放创新强五个方面重点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共文化强主要测评内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情况,农民文化乐园暨美好乡村中心村综合文化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达标情况,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联盟活动开展情况,“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活动情况,乡镇综合文化站上等级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情况,送戏进村情况等。
(二)演艺精品强主要测评内容:“中国梦”主题优秀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作品创作生产情况,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情况,群众文艺开展情况(安徽群星奖),所属(国有)院团演出情况等。
(三)遗产保护强主要测评内容: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落实情况,重要文物保护项目编制、申报、落实情况,国家、省级非遗项目年度保护计划编制及经费保障情况,非遗传承保护情况,非遗传习基地(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建设情况等。
(四)产业发展强主要测评内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情况,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动漫企业认定情况,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情况,文化市场监管情况,行政审批、民营院团扶持情况等。
(五)开放创新强主要测评内容:对外文化交流情况,文化艺术科学研究(艺术学)等国家文化创新项目申报完成情况,“三区”文化人才计划完成情况,群众文化辅导员招募登记、开展活动情况,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情况,文化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文化事业费与文化统计工作情况等。
三、测评方式
制定《2014年全省文化重点工作综合测评细则》(附后),采取单项评定结果与综合测评结合、日常测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自我测评与复核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评成绩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基础分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相应增加和扣减的分值确定。
各市按照测评细则自查评分,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厅;省厅结合平时掌握和临时抽查情况,对各市自查评分复核确定测评成绩。
四、测评结果的运用
设综合测评和公共文化强、演艺精品强、遗产保护强、产业发展强、开放创新强五个单项测评两类。综合得分前8位的为综合优秀单位,单项得分前2位的为单项优秀单位。省厅在2015年初全省文化工作会议上公布测评结果,对综合优秀单位和单项优秀单位表彰奖励。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在安全生产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各市要以综合测评为重要抓手,对照目标任务,贯穿全年,指导工作。要高树标杆,攻坚克难,争先进位,推动文化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要结合本地实际,遵循公开公平、注重实效、推进工作的原则,确定目标,分解任务,部署和推进本地区工作任务的落实。
测评工作年底前进行,届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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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