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文物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文化厅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坚守文物安全底线,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开创新时代文物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突出安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二、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2.开展第八批省保单位评审工作。全力做好第八批国保单位的申报工作。
3.持续推进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城墙、寿县古城墙、歙县古徽州城墙联合申报“中国明清城墙”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
4.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配合编制我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推进柳孜运河遗址、大运河泗县段本体保护和展示工程。
5.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明中都皇故城本体保护工程。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建设明中都皇故城考古工作站。
开展凌家滩遗址环境治理、内环壕保护展示、遗址公园配套工程建设。
推进蚌埠双墩、禹会村和寿县寿春城等考古遗址公园相关建设工作,实施居民搬迁及环境整治工程。
推进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建设,开展陈展设计工作。
6.完成《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申报、实施一批保护利用项目。召开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座谈会。继续推进金寨革命博物馆建设。
7.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施文物保护样板工程呈坎村、黄田村三期文物维修项目,开展泾县查济、岳西请水寨等10个传统村落文物保护项目。
8.推进引江济淮等重点工程考古勘探、发掘工作。做好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怀宁孙家城、东至华龙洞、六安东城都、萧县金寨遗址等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
三、提升博物馆服务水平,推动文物活起来
9.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安徽革命史陈列》等重要展览。
10.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导建立馆藏一级文物档案。规范馆藏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拍摄和借用、调拨、交换等事项管理。做好一级文物备案、公布工作。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
11. 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做好藏品情况调查,开展藏品信息采集、登录和备案工作。
12.举办“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引进“红旗飘飘—中国共产党党旗诞生历程珍贵档案展”、“不朽之旅—―埃及木乃伊展”,输送“潘玉良作品特展”赴深圳、香港展出,组织“战地黄花分外香――安徽军民抗战宣传画展”等特色展览在全省巡展。
13.开展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奖评选工作。做好全国十大精品陈列申报工作。
14.进一步推进文博创意产业发展,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研发更多更好的文创产品。探索文物展示利用模式,培育文物利用新业态。
四、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坚守文物安全底线
15.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省、市、县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物博物馆单位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
16.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推动市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文物保护状况检查评估。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每半年上报巡查报告。
17.申报国保、省保单位“三防”工程项目,抓好已批准的“三防”项目的实施。
18.跟踪督查督办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加大对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等重大案件的查处。
五、提高文物管理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9.筹备成立安徽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成立安徽省文物专家库。
20.组织办好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安徽主场活动(凤阳)和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完成《中国文物志》安徽部分的编纂工作。
21.积极参与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举办全省文物保护项目培训班、全省文物执法人员培训班和全省博物馆安全保卫人员培训班。举办鄂豫皖大别山地区博物馆讲解员培训及大赛。
22.进一步落实省保以上文保单位保护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六、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
23.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30条要求,力戒“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严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