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文秘〔2012〕118号
薛冰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调查深入,分析透彻,可操作性很强,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全省文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等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吸纳。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如您在建议中所言,目前我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较少,与安徽省作为文物资源大省地位并不相符,非常有必要在文化遗产的资源品级及数量上给予提高,以更好地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省文物事业的发展,文物资源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吸引投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遗产工作认识不断提高,要求公布省保单位以提升资源品级的愿望十分强烈。去年7月,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物局启动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此次省保单位申报工作是我省积极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文化强国战略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关于文化强省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加强依法保护,切实维修文化遗产尊严,提升文物资源品牌效应,更好地发挥其服务社会功用的需要,意义重大。各地人民政府、文化文物部门高度重视,截止去年10月,累计收到各地申报文本430份,现仍有部分市县要求新增加申报项目。经去年第六批省保单位评审专家组实地调查和评审,初步推荐申报241处。按省有关领导要求,部分申报项目的产权、四有工作等还需进一步完善,省文物局现正在抓紧推进该项工作,将在4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审核公布。待第六批省保单位公布后,我省文物资源在数量和品级上将会有很大的提升,将为加快建设我们共同的美好精神家园,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良好基础。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省文物局
联系电话:0551-282503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