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运河泗县段保护、管理与开发的建议,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遗产事业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调查深入,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对于我们下一步推进我省大运河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大运河申遗以来,泗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成立了大运河保护管理组织,开展了运河环境整治,河道清淤、拆除违建等工作,泗县段大运河本体得到有效保护,运河景观有了很大改观,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生活习惯等得到改善。我厅对通济渠泗县段的保护利用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支持大运河本体的保护与管理,另一方面,大力支持涉及大运河的基本建设工程。近年来,对通济渠泗县段曹苗、长沟、邓庄等地点进行了考古发掘,批复了泗县段清淤方案、通济渠泗县段保护性展示设计方案等专项方案。对泗县西三环桥、丹凤路、朝阳路桥梁新建、赤山路桥梁改扩建、303省道拓宽、徐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西湖景苑、同辉广场、桂花苑等涉及大运河本体和建控地带的建设工程予以审核把关,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支持,对涉及的用地范围进行了考古勘探和抢救性发掘。
一、关于成立由专门性管理与开发机构
隋唐大运河遗产内涵十分丰富,考古发掘资料、运河相关的文化遗产资源及历史、方志等资料都需要长期细致地搜集与整理,需要开展系统深入地研究与宣传。同时,大运河的保护与管理涉及到文化文物、国土、住建、财政等多个部门,与大运河沿岸的居民息息相关,需要一个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从宏观方面予以协调。今后工作中,我们积极支持组织文化、文物等专业人员深化大运河遗产内涵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交流,加强文化交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专门的管理与开发机构,强化大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开发。
二、关于规划遗址公园,打造旅游亮点
建设遗址公园,是目前大遗址保护的一个有效的措施。我们积极支持大运河遗产保护利用向遗址公园建设方向努力。在保护好遗产的前提下,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开展湿地景观游、水乡风情游、渔家体验游等项目。目前,柳孜运河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已修改完成,工程正在推进。濉溪县已编制完成《柳孜运河遗址旅游发展规划》,正在编制《柳孜运河特色旅游小镇规划》。泗县《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保护性展示方案》已经批复,即将实施。泗县运河人家风景区基本完成,今年准备运行。泗县大运河文化博览园规划方案正在调整论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充分挖掘隋唐大运河遗产内涵,同时,对大运河周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认定。在推进大运河展示利用和规划运河旅游线路时,不断融合周边的文化资源,丰富旅游线路的文化内涵,加强运河主题旅游文创产品开发设计,进一步充实运河文化旅游内容。把皖北地区文化、文物及自然景观景点相融合,打造品质高、有影响、内涵丰富的文化旅游圈。
三、关于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投入
申遗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100万元,用于大运河保护和管理等工作。2016年,我省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87万元,用于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管理规划编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分级财政保障,大运河通济渠泗县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开展泗县段运河保护展示项目,争取国家部委经费支持。
四、关于增强土地政策投入
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保护性展示工程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复,修改后的方案经省文物局审核后,已同意实施。在土地政策方面,省国土厅表示积极支持大运河泗县段保护管理与开发,将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指导地方科学统筹配置省下达的各项用地计划指标,对宿州市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且有关项目符合《安徽省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安徽省独立选址建设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将优先予以安排。
五、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在加强运河文化内涵研究方面,淮北、宿州已分别举办了大运河申遗高峰论坛、淮北隋唐大运河出土陶瓷器学术研讨会、泗县隋唐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论坛等多个学术论坛、研讨会,形成了一些学术研究成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省文物局
联系电话:0551-6360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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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