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考级办函〔2013〕18号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委托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承办考级备案材料悉。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委托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在合肥开展考级工作。请你中心按照《办法》规定,做好考级承办单位的考级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考级,并按照规定及时到我厅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特此函复。
安徽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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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86213/201306-00197 | 内容分类 | 考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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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人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3年06月28日 |
名称 | 关于同意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委托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承办考级的函 | ||
文号 | 关键字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委托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承办考级的函 |
皖考级办函〔2013〕18号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委托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承办考级备案材料悉。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委托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在合肥开展考级工作。请你中心按照《办法》规定,做好考级承办单位的考级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考级,并按照规定及时到我厅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特此函复。
安徽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