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
你院关于委托安徽省蚌埠市新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美术考级备案材料悉。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院委托蚌埠市新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蚌埠市开展美术考级工作。请你中心按照《办法》规定,做好考级承办单位的考级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考级,并按照规定及时到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特此函复。
安徽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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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86213/201401-00112 | 内容分类 | 考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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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人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4年01月29日 |
名称 | 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委托蚌埠市新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美术考级的函 | ||
文号 | 皖考级办函[2014]2号 | 关键字 | 考级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委托蚌埠市新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美术考级的函 |
中国美术学院:
你院关于委托安徽省蚌埠市新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美术考级备案材料悉。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院委托蚌埠市新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蚌埠市开展美术考级工作。请你中心按照《办法》规定,做好考级承办单位的考级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考级,并按照规定及时到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特此函复。
安徽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