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要求和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省范围内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4系列正、副高级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省人社部门已授权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承接当地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省文化厅直属单位中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4系列中级职称(认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委托我厅进行上述系列中级职称(认定)的省直相关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定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4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人〔2011〕49号、〔2011〕48号、〔2011〕47号和〔2011〕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2.申报认定艺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职改〔2003〕188号、皖文职改〔2003〕221号、皖文职改〔2006〕64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图书资料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确定。
3.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下基层文化单位服务。对到基层服务的人员,各单位应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报送主体
按属地管理和隶属原则,凡申报4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各市及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荐。省直单位的由相关主管厅局人事部门负责推荐;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在职在岗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
(二)材料范围
1.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直接申报(破格)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登记表》等各类表格;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有效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4.《业务自传》及相关证明材料;
5. 个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二寸照片;
6.主要基于上述2、3、4、5等内容制作的目录表。
(三)材料顺序
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2.申报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3.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批表;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7.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9.获奖证书;
10.业务自传;
11.论文(按出版时间先后顺序装订)、著作;
1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3.单位公示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程序。各单位在接收申报材料时,要严格对照标准条件,认真负责地把好初审关,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签字,加盖公章。省文化厅人事处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者,若未补充新的专业业绩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初审公示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申报推荐等环节的公示工作。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专业成果、申报职称系列层次和服务基层情况(时间、地点、任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
(三)合理区分专业门类。在艺术研究、创作机构中,从事艺术创作工作人员应申报相应的艺术创作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研究工作人员应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艺术期刊编辑工作人员应申报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艺术院校实践型老师可以申报评审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但应作为第二职称申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评审。
(四)关于直接(破格)申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破格申报职称的,须经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受理,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未经上述程序提交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五)关于渠道畅通。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符合条件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向相应系列、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行业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推荐。
(六)相关责任。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的,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通过弄虚做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省直相关厅局人事部门,务必于10月20日前,汇总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我厅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2月召开高评会。
六、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40、4042室 省文化厅人事处(邮编:230091)。
联系人:尤 浩,联系电话:0551-63608579;刘 念,联系电话:0551-63608550。
特此通知。
1.申报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3.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批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单位汇总填报)
银河galaxy澳门
2017年9月18日
(注:皖文人〔2011〕47、 48、 49、50号和皖文职改〔2003〕188、221号、皖文职改〔2006〕64号等文件,请从银河galaxy澳门网站下载,可直接链接以下网址: http://www.acmdeals.com/zwgk/rsxx/zcpd/22593.shtml及http://www.acmdeals.com/zwgk/rsxx/zcpd/229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