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现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7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馆藏各类文物约20万件。徽派民居营造技艺和程大位珠算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1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处。
近年来,黄山市在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上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立法,健全制度体系
该市成立黄山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黄山市古民居保护暂行办法》、《黄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法规。各县区也相应制定了各类保护办法,如黟县的《黟县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歙县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制度体系。
二、多措并举,推进非遗传承
一是开展普查摸清家底。整理完善了10大类1325个项目,出版了《徽州记忆》丛书5卷。二是推进非遗展示馆和传习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非遗展示馆14家,各级传习基地70余家。三是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传承人通过“师徒相传”的方式培养传承人;开设了徽州漆器、木雕、竹雕、歙砚等课程,聘请国家级、省级传承人授课;成立全国首家非遗职业教育集团,在歙县行知中学、休宁得胜鲁班木工学校通过职业教育的方式,培养了一大批非遗专业人才。
三、重点突破,保护文化生态
从2009年起,该市全面启动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工程,选择101个古村落和1065幢古民居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一是项目带动,整体规划。以“徽州古民居保护利用关键技术与示范研究”等项目实施为契机,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逐一编制古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和古民居保护利用实施方案。二是创新模式,资源整合。出台古村落规划、古民居抢修、迁移、认领、土地转让、房屋登记、资金支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设立4亿元专项引导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用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项目保护,并鼓励各种市场资源积极参与,吸引了70%的社会资金投入。
截至2013年底,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0亿元,完成了101个古村落的规划编制,实施了101个古村落和1325幢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工作,认租、认领、认购古民居467幢,打造了19类、964处新型业态,建成湖边古村落、秀里影视村、黎阳故邸等集中保护地13处。2013年,该工程作为安徽省唯一的文化工程入选年度国家文化工程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