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全省书画院创作展览联盟成员单位:
2019年5月至8月,文化和旅游部将举办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览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艺发〔2018〕99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如下推荐报送工作:
一、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来源分为:邀请参展、推荐作品和公开征集作品三类,邀请参展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委员会主办;公开征集作品类与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均可自行报送至艺术节组委会;我厅负责推荐作品类,各市、省直管县可以报送不超过3件作品,由我厅组织专家遴选20件优秀作品推荐上报。
二、各地申报参展作品均须报送《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ct.gov.cn/下载),并提交推荐作品图片。推荐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三、2019年1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市、省直管县为单位,将推荐作品表格和作品图片通过EMS邮寄至省书画院(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8号安徽省书画院)。
联系人:杨晨,0551-62642249, 13956088331。
附件:1.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览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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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