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86213/201212-00045 |
内容分类 |
审批结果 |
发文机构 |
省文化厅 |
发文日期 |
2012年12月27日 |
名称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屯溪区程大位故居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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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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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屯溪区程大位故居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
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屯溪区程大位故居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黄山市屯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省保单位程大位故居维修方案的申请》(屯文〔2012〕9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为使方案更加完善,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进一步加强文物本体的价值评估分析。
2.进一步加强勘察,明确墙体砌法。文本中指出“墙体180厚,半砖墙三丁一顺砌法,砖块尺寸为240×160×60”。如砖宽160,不到180墙厚,砖长240,每块丁砖都超过180墙厚,与设计不符。
3.施工中尽量使用原材料、原工艺,按原式样维修。
4.油漆工程暂不施工,待1年后木料全部干透后再施工。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编制单位抓紧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后由你局核准实施。你局应加强监督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志、材料检测及相关
资料的整理,工程竣工后及时报我局验收。
安徽省文物局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