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批准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填补了我国四大古城中徽州古城立法保护空白的缺憾。法规将于11月2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规定,徽州古城实行分区保护,其核心保护区为徽州府衙历史文化街区、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渔梁历史文化街区;同时对徽州古城内建筑的建设、修缮、审批等程序,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文物及古建筑保护、绿化美化、防火防灾等方面加以明确规定,确定每年11月21日为黄山市“徽州古城保护宣传日”。
徽州古城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歙县县城徽城镇中心,为千年徽州府治所在地,是展示徽州文化的重要建筑。近年来,随着歙县城镇化和旅游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和游客数量剧增,徽州古城保护管理压力不断增大,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矛盾日渐突出,《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为徽州古城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郜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