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物管理局:
报来的《关于寿县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地块要求文物勘探的请示》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对工业园区中兴棉业有限公司原厂区拟改造工程用地范围进行考古勘探。勘探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探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向我局报送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和下一步文物保护工作方案。
二、我局将根据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和下一步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确定中兴棉业有限公司原厂区拟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三、中兴棉业有限公司原厂区改造工程及其方案需依法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安徽省文物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