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厅工作安排,4月22日,省文化厅召开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调研座谈会,学习《意见》精神,交流各地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听取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我省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省文化厅副巡视员葛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深刻阐释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领导三个方面作了系统安排,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从国家层面作出了顶层设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夯实文化建设根基的重大举措,是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地位和作用的肯定,也是建设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历史机遇。
葛光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中央文件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省文化厅作为我省实施意见的办理单位,将认真吸取参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更加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葛光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工作,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切实有效地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