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文化厅
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银河galaxy澳门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银河galaxy澳门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为确保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各处室局制作的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处室局负责公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处室局负责公开。
二、多个处室局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处室局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
三、各处室局发布重大公共信息、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政府信息,应当及时报请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信息未经审批的不得发布。
四、各处室局拟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处室局、单位工作内容或发布后可能对其他单位工作产生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所涉及处室局、单位发送《信息发布协调函》和拟发布信息全文,书面征求意见。书面回复同意的,拟发布的处室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规程向公众公开发布信息。书面回复不同意的,拟发布的处室局应当立即指派专人与被征求意见处室、单位进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被征求意见处室、单位仍不同意的,拟发布的处室局应当报请厅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