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作如下承诺:
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离岗告示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优化服务程序,减少服务环节,不让服务对象跑空趟、跑多趟;积极主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与服务对象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赴各市、县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服务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是服务质量零差错。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等制度,保证服务准确、到位、务实、高效。
四是服务结果零投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换位思考,尽心尽力,让服务对象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