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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公共服务。
办理依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省内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涉外及涉港澳台业务的企业。
申报材料:《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受理 办结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注意事项:无
联系电话: 0551-62999873
监督电话: 0551-62999769
办理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68号文化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