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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其他权力。
办件类型:承诺件。
设定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
受理条件: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
申请材料:1.备案函。2.聘任的考官及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等事项变更情况。
办理流程:受理 审查 决定 送达。
数量限制:无。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名称:批文。
结果送达:7个工作日。
年检要求:无。
服务对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结果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