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池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和《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今年4月,池州市印发了《池州市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批池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各地积极推荐申报,市局进行资格审查,专家组对申报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七类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审和论证,确定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七类29名人选列入第三批池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进行15天社会公示、经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确定29人为第三批池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月12日正式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希望新入选的市级第三批传承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