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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都拍卖有限公司:
报来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批准安徽大都拍卖有限公司从事第一、二、三类文物(第一类文物:陶瓷、玉、石、金属器等;第二类文物:书画、古籍、邮品、钱币、手稿、文献资料等;第三类文物: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的拍卖。
二、你公司的《文物拍卖许可证》随后发出。你公司凭此批复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三、请你公司按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文物博函〔2012〕1484号)的要求,向我局提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申请,我局将依据实物审核情况出具批复文件,并同时抄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安徽省文物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