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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学校)属于什么学校,是否能在旁边开设网吧? |
来信时间: | 2018年3月7日 |
来信内容: | 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学校)属于什么学校,是否能在旁边开设网吧?有什么要求! |
回复时间: | 2018年3月20日 |
回复内容: | 你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文化部关于提请解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函》的复函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该条中的“中学、小学”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学校,包括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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