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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先营业后办证 |
来信时间: | 2013年1月18日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省厅领导,百忙之中打扰了,我向你们举报两个问题。 一、灵璧县电信支公司违反《安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擅自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吧提供信号接入。 二、灵璧天翼网吧在法定程序不完善,未最终取得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得到灵璧文广新局局长的特批,造成实际营业的事实。 行政命令不能大于法律,不然还要法律有何用?因天翼网吧营业是灵璧文广新局局长特批,我只有向上级领导反映,请领导调查?! |
回复时间: | 2013年2月26日 |
回复内容: | 已转县文化局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
回复满意度: | 满意 |
评价满意度: | 满意 不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