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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网吧证 |
来信时间: | 2010年4月23日 |
来信内容: | 个体网吧是否给办证 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是什么意思?! |
回复时间: | 2010年4月26日 |
回复内容: | 陈茂军先生你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19号)》,“从专项整治之日起,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至今仍没有放开。 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9〕35号。第八条 申报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二)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少于5家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数量;(三)符合连锁经营组织规范;(四)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除满足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二)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且在3个以上(含3个)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直营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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