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版 |
|
来信标题: | 网吧搬迁 |
来信时间: | 2011年2月24日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安徽省一个小县城的网吧的法人代表,我的网吧租期即将到期,房东不再续约而面临停业。不得已我只得重找门面,我看中了一个约170平米的门面,与房东达成口头协议后我去县文广新局打报告申请搬迁,文管办负责人告之我搬迁最少要200平米100台机子,并说这是省厅的规定。我想问这是什么样的规定,这个文件在哪里能看到?我一不是新开网吧二不是更换法人代表,只是被迫搬迁,为什么要硬性规定营业面积和机子台数。我们县城人口少经济欠发达,标准不能往市里靠啊。如果找不到合适的门面岂不是要永久的停业下去!望领导百忙之中与予答疑,不甚感谢。! |
回复时间: | 2011年9月7日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提出的问题是皖文管〔2008〕216号《关于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中加强网吧变更环节的管理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县城网吧变更后必须达到100台标准,这个规定已经实行了三年多,目的是提高准入门槛,控制变更频率,严格审查,健全程序,防止买卖证照和无序变更,维护市场秩序。 你可以登录银河galaxy澳门网站,文化市场栏目查寻。 |
回复满意度: | 满意 |
评价满意度: | 满意 不满意 |